一.租不斷使用中古機(客戶退租拆回機子)
- 租賃期間至少壹年為限(除另有約定)
- 租賃期未達半年者,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- 租賃逾半年未達壹年者,保證金需扣除拆機費,以彌補安裝、運輸費用及其他什項支出。
- 租賃期逾壹年者,退回全額保證金。
二.租不斷使用新機
- 租賃期間至少參年為限(除另有約定)
- 租賃期未達貳年者,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- 租賃逾貳年未達參年者,保證金需扣除拆機費,以彌補安裝、運輸費用及其他什項支出。
- 租賃期逾參年者(含參年),退回全額保證金。
- 租賃期滿貳年者續租 : 租金降至中古機租金價。
- 租賃前參個月內,若生意需求有增減變化時,可免費更換新品【限一次】,租押金依原議定租金&押金多退少補。